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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自行造富 股权激励未经国资委审批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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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9:15:57 文/腾讯科技 出处:腾讯科技 本报于3月17日一版头条刊出《国资背景格力电器股权激励叹为观止:董事长以4000万年收入成A股薪酬之王》一文后,不断有读者来电质疑格力电器的行为,是否经过珠海市国资委审批。 本报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后的结论是,有着国资背景的格力电器,其造富高管层的一系列举动,并没有通过公司所在地的珠海市国资委审批。 不仅如此,据了解,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经过连续三次股权激励,身家均已超过2亿元。 朱江洪董明珠身家均超2亿 根据深交所的“董监高”持股资料,截止到2009年3月20日,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持有9,558,851股份、董明珠持有9,399,487股份,这些股份已经全部解禁。 如果以格力电器3月23日的收盘价25.05元/股计算,朱江洪和董明珠的身家均已超过2亿元。以朱江洪、董明珠2009年最新获得的226万股计算,除去以净资产买股的成本价1015万元,他们2008年的收入已经超过4000万元,这还不算他们2008年的“正常”薪酬。 朱江洪和董明珠是通过大股东格力集团三次股权激励而获得股份的。2006年2月,格力电器通过的股改方案中,格力集团从所持股份中划出236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在2005、2006和2007年度中的任一年度,若格力电器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以上三年对应的净利润数分别为5.04亿元、5.55亿元和6.11亿元),格力集团将按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出售713万股的股份。 事实上,格力电器2005年~2007年这三年分别实现净利润达5.53亿元、6.8亿元和11.06亿元。因此,朱江洪、董明珠等管理层得以连续三年获得格力集团承诺的激励股权。期间因为格力电器2006年7月和2008年7月两次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方案,朱江洪和董明珠两人都获得626万股。 股权激励程序是否合法? 珠海国资委为格力集团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自然也属于国有股份。业内人士质疑的是,格力集团承诺以净资产的低价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这种特别承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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