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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节能品年增内需四五千亿 空调补850元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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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最高补贴850元/台 零售价须减去补贴 东方早报记者 周玲 昨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将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并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加快十类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 两部委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一方面有效扩大内需,拉动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这一新措施有望每年拉动4000亿-5000亿元内需。 空调等产品获得补贴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标准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的一定比例确定。例如对能效等级2级的房间空调器给予300-650元/台(套)的补助,能效等级为1级的给予500-850元/台(套)的补助。 《通知》明确,生产企业是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主体,中央财政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是最终受益人。 《通知》规定,推广产品和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国家设定统一准入条件,由企业申报。财政补助的高效节能产品必须符合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其他质量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企业承诺的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将按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采取间接补贴方式 昨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发布了《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对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房间空调器按制冷量分四档给予补助,其中1.5匹每台分别补助550元、350元,并设定了推广上限价格。但是《通知》同时要求每款产品销售要达到10万台规模才能享受补贴。空调成为继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之后又一享受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产品,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产品财政补贴推广也将陆续实施。 解振华表示补贴对象是指高效节能产品的购买者,包括消费者和用户;而补贴标准,则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确定,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 效果不如“直补” 解振华表示,经过3年努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计每年可拉动内需四五千亿元。到2012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30%以上,根本改变我国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较低的局面。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每年可实现节电7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减排7500万吨二氧化碳。”解振华表示,惠民工程还能促进企业技术升级,随着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规模的扩大和准入门槛的提高,将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美的家用空调市场总监张治国昨天也表示,新政策实施会促进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高端节能产品销售比例上升。 上海交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昨天则对记者分析称,“现在市场上4、5级能效标准的空调还在大肆销售,这些从节能角度上讲应该是逐步淘汰的产品,新政策有望加快这些高耗能产品的淘汰。” 不过也有人认为,国家新标准的限价水平过低,导致外资高端的节能产品无法满足上限价格要求而无法享受财政补贴。这位人士还表示,补贴发给企业,而不是直接给消费者,这种补贴刺激对消费者并不直观,效果不如直接发给消费者好。 (责任编辑: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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