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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34个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公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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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湖南记者 张敏 马妞 2009年初,湖南省株洲市再次叫停市商务局机关、市环保局机关大院建设,明确要求“统建统用、集中办公”。自该市政府提出整合使用办公用房以来,迄今为止,已有34个单位集中在鼎诚大厦、团结大院、“五老”机关、财经大楼、住房办办公楼5处办公,节约财政建设资金1.5亿余元。既节约了资金,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1992年,株洲市着手开发河西,市委、市政府迁至河西,其他一些行政机关也随之搬迁,这一系列的变化使株洲市机关单位形成了两个不同的格局:河西的办公场所都是高楼大厦,规划整齐,而河东老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陈旧而拥挤,一些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单位甚至没有办公用房。于是,许多机关事业单位都纷纷向市政府写报告,要求新建机关院子。建于1997年的株洲市鼎诚大厦原名景兰大厦,高19层,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原仅4个单位在此办公,很多楼层闲置。目前,团结大院共有7个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侨联、黄埔同学会、南楚诗社等11个单位入驻,改造、装修、搬迁费用一共才450多万元,如果单独建院子,最少也得2000多万元。 不讲排场,不攀比,厉行勤俭节约。株洲市委、市政府对163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后,决定实行集中办公,整合使用办公用房,对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的办公用房,一律进行重新分配和调剂使用,明确提出不准单独建房。2004年,株洲市政府办牵头改造、更名鼎诚大厦,组织入驻了市司法局、新闻出版局等15家行政事业单位。财经大楼原是市财政局牵头建设的机关院子,2007年落成后,市财政局主动提出,办公用房较宽松,申请整合使用,市金融证券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国资办随即搬入大院办公。 株洲市对集中办公机关事业单位的原机关院子,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统一接收,统一处置,共接收机关大院15处,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公开拍卖后,收益5亿余元,全部进入财政账户。 一个机关建一座院子,大院之间相互攀比,越建越豪华,既浪费了资源,也不方便群众办事。从株洲县乡下来城里办事的农民马老爹对记者说:“机关单位都在一个楼里,楼上楼下,现在办事快多了,不象原来那样河东、河西地跑,日头一晃就下山了。原来办事至少得两天,现在一天就可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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