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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通报10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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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10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举行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通报了10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甘藏春说,之所以选择这10起案件,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比较典型。这10起案件,每宗的违法性质和情节都具有典型性。二是注重了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土地监管失职责任。 甘藏春还说,下一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专项执法监察,认真梳理和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始终保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将严格实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我们希望通过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严厉打击和惩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 一、天津白塘口村委会违法出租土地 2004年5月,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803.02亩给63家企业及个人用于非农建设。此外,2004年至2006年,辛庄镇经济发展中心未经批准,征收白塘口村集体土地600亩,将其中400亩土地非法出让给天津隆庆集团轻工控股有限公司用于非农建设。 二、天津王稳庄镇所属村组非法出租土地 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王稳庄镇所属8个行政村未经批准,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给30家企业用于非农建设。非法出租土地共计904.5亩,其中耕地344.2亩;30家企业中,已有22家占地建设并已竣工。 三、黑龙江黑河市政府非法批地 2006年2月,黑河市政府下发会议纪要,提出“边建设、边报批”的原则,非法批准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建设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导致该企业违法占地290.11亩。同年5月,黑河市政府与宁波江东金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关鸟河水泥厂项目合作合同书”,明确该项目按照“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方式进行建设。2006年8月至10月,该企业共非法占用土地455.51亩(其中耕地32.09亩)。 四、黑龙江利民开发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2002年9月,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征收耕地19.09亩。2004年12月22日,该管委会与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每平方米135元的低价,将上述土地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公司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造成106.09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05年7月14日,该开发区管委会又与黑龙江大学同庆学院签订协议,将原已出让给同庆学院的90亩土地收 回,管委会与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土地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公司开发房地产,但目前尚未实施建设。 五、湖北武汉佳海房地产公司非法占地 2004年至2006年,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局三次协议出让建设用地668.3亩给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占地800.5亩,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 六、湖南黎托乡违法用地 2006年4月,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中发现,雨花区黎托乡存在大量违法用地,共76宗(其中,72宗属农民私搭乱建,1宗属村委会非法占地,2宗属村企业非法占地,1宗属公司非法占地),涉及土地409.73亩,其中基本农田354.8亩,一般耕地47.1亩。违法占地建筑共计14.4万平方米。 七、广东开平市政府非法批地 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开平市政府采取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和化整为零等手法非法审批土地,面积达29785.05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28393.77亩。在全国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期间,该市政府不但没有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继续违法审批土地;在接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调查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检查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八、广东鹤山市擅自调整规划、违法补办用地手续 2004年10月至12月,鹤山市政府设立共和工业城,规划用地5199.6亩(其中,3000多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通过伪造虚假材料和化整为零的办法,擅自调整规划,违法补办手续,以53个文件非法批准共和镇3626.8亩土地用于工业开发。 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共和镇政府在没有取得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又将与上述地块相连的1572.8亩(其中基本农田511.6亩)平土建设,构成非法占地行为。 九、陕西宝鸡天新药业分公司违法占地 2004年3月,宝鸡天新药业公司未经批准,非法租赁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岐山村40.5亩土地,用于岐山分公司厂房建设。 十、陕西眉县违法用地 2005年至2006年11月,眉县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6起,涉及土地380.23亩,未利用地32.2亩。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该县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案件卷宗中,事实表述不清,涉嫌弄虚作假。经两部督查组要求,陕西省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点复查了该县2宗违法用地:一是陕西秦塬纺织有限公司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案,涉及土地39.81亩。县国土资源局向两部督查组报告该案情况时弄虚作假,将违法用地面积填报为7.69亩。二是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先占土地案。2006年3月起,该公司非法占用眉县首善镇新庄村、段家庄村土地155.8亩用于酒厂建设,其间虽经省国土资源厅查处,但直到2006年11月两部督查组现场督查时仍未停工。后经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督办,眉县政府责成秦塬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恢复了耕种条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拆除了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法建筑,恢复了土地原貌。 (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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