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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高层地下建筑单位共签消防承诺书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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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华) 日前,河南省漯河市消防部门与辖区全部39家高层地下建筑单位共同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责任,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监督运行机制。 《承诺书》主要包括4项18条内容,其中建筑情况方面承诺确保地下建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确保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并落实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设施方面承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运行正常;确保室内外消火栓正常好用;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确保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正常;公共场所按要求配置避难救生器具;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消防管理方面承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责任落实;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值班、持证上岗;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定期落实检测制度;制定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灭火救援条件方面承诺消防车通道畅通并符合消防车作业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完整好用。 通过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高层地下建筑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目前,各单位按照全市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以高度的政治和责任意识、以有力的措施,将承诺书中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力为漯河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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