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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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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去年初起,江西市宜春市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给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戴上了“紧箍咒”,建立和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取得可喜成效。去年,全市优良工程数和文明达标工地数比上年翻了一番,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宜春市的主要做法是,严格落实交底机制,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召开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会,就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技术标准等向相关单位作详细交底。严格落实诚信机制,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对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励机制,制定了创建优良工程和文明工地奖励办法,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打造建筑精品。严格落实督查机制,坚持每月一次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做到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每日到工地巡查。 为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宜春市建设管理部门严格管理,重点把好四道关。一是严把建设工程招投标关,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和建筑节能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二是严把开工许可关,对建筑工程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项目,坚决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在工程报建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节能责任状。三是严把日常巡查关,要求质监、安监、规划、检测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巡查,及时检测建筑材料,着重对建筑质量通病进行整治。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要求实施规划、质量、建筑节能等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实施整体竣工验收。 (王永康 辛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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