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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地 政府出钱 共建保障房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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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正在酝酿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举措,将通过企业出地、政府出钱的方式加快保障房建设。这些保障房将优先解决企业内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剩余房源才向社会提供。
容积率可以取同区域最高值
今后广州市有望通过国有企业出历史自留用地、政府部门出钱的方式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以缓解住房保障建设长期以来面临的用地紧张情况。目前,这项政策已经草拟完毕,正在等待市政府审批。 广州市房改住建办副主任黄信敬指出,国有企业拿地建保障房的前提条件是,该企业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房子建好后可以优先解决企业内部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剩余房源要移交政府向社会提供。 与此前单位自建房不同的是,此项目全程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此外,广州市规划部门还批准国有企业用地建设保障房的项目,容积率可以取同区域的最高值,这样就可以提供更多的房子。据介绍,目前已有轻工集团等国企表示愿意参与。
偏大房一律调小保更多住房
在多个新社区施工现场,记者发现,很难找到7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而原来规划设计中的大户型也已被施工方改小。在荔湾区芳村大道西侧的郭村小区,这里原计划建设841套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经过户型调整,比原规划多出88套。户型调整前,郭村小区户型最大面积是89平方米,现在最大的只有74平方米。 黄信敬表示,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建设部门已经将新社区以前规划的偏大户型一律调小。 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不能超过70平方米。但广州有些新社区的户型是在新规定出台前设计的,所以曾经推出过一部分大户型住宅。从去年底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情况来看,面积偏大的户型并不好卖,由于超过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要按照市场价格补差价,低收入群体认为大户型加重了他们的置业负担。
中等收入群体被纳入视野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将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纳入研究课题。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都已被纳入政府部门的考虑范围。这就意味着,广州有可能在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基础上,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王卫国 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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