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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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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康飞)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重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2月17日,公安部下发《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后,河南漯河市政府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漯河市政府指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拉丁酒吧、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查找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战术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漯河市政府要求,公安机关要科学安排警力,全面落实责任,组织消防、治安等部门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按照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3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漯河市政府强调,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危害。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关停。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力维护全市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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