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敲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 |
2009-05-04 |
|
本报讯 (驻河南记者 王新顺 徐治平 特约记者 李育军) 今年,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已建成运营的垃圾处理场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日前,河南省建设厅下发《2009年河南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通知,敲定了今年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机制
通知要求,今年将在全省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机制,实现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大垃圾处理场运营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充分发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治污减排作用。 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工建设10个省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8个省辖市污水处理脱氮去磷升级改造,10个中水回用和50个县级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40个城市(县城)供水、9个供热和12个燃气管网等工程,推进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BRT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建设,以西气东输二线和地方配套支线建设为契机,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气能力。
工作进程: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额度和征收率
通知提出,今年上半年要完成污水处理在线监管平台建设,配备专业人员,与河南省环保局环保监测系统进行联网,通过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指标和运行情况视频实时监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水平。 同时,要推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加强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水质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督查和指导力度,指导各市县依据城市供水量和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核定污水处理费应征收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收力度,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额度和征收率。 通知要求,要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指导各城市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中水利用推广力度。加快研究污泥处置措施,根据污泥的成分来研究不同的处置办法,尽量回收利用。同时加大对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占用和损害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不断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 此外,河南省建设厅将指导各城市进一步完善城镇集中供热专业规划,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和河南省技术规程,明确住宅供热系统改造目标,推动河南城市集中供暖分户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实现用热计量收费的新方式。
推进措施:扩大污水处理运营示范区和试点运营单位
通知要求,要继续培育郑州、洛阳、平顶山3个省辖市,辉县、修武、长葛、登封等14个县(市)污水处理运营示范区和试点运营单位,扩大试点范围。选择条件较好市、县(市)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作为试点,重点指导,加强监管,为促进全省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营积累经验。 要进一步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针对污水垃圾处理涉及的标准规范和化验检测办法进行专题培训,规范污水处理污水污泥检验监测及垃圾处理作业行为。对污水垃圾处理岗位人员进行技术考核鉴定,加强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开展对全省污水垃圾处理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河南省建设厅将继续组织督查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运营情况进行督导。对认识不到位、运营不正常、管理不规范的市、县(市),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媒体曝光,同时报送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