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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椒依法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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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安徽记者 黄勇 通讯员 王松 葛鹏程) 日前,安徽省全椒县出台了《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意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主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该县已依法追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379.22万元。 春节来临之际,正是工资拖欠的多发期。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全椒县进一步细化责任,实行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由企业负责解决。建设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解决。企业、总承包单位有困难的,由主管、业主单位负责解决。主管、业主单位有困难的,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 全椒县劳动保障局在新闻媒体及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公布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充实一线办案人员力量,实行休息日值班制度,畅通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四快”即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县劳动、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多方联动,共建维权平台的格局。 为建立健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全椒县下发了《关于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和高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会议纪要》,要求各建筑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办理工伤保险。 同时,全椒县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监控,各镇、各相关部门,对所管辖区内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登记造册,并督促施工单位和承包商签订承诺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2008年12月31前结清所有工资款,自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工资发放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确保不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对目前经营运转不正常的亏损企业,及时分析掌控,做出预案,防止企业因倒闭破产法人不知去向而产生的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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