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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廉租住房补贴阳光公示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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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山西永济市首批廉租住房补贴已对外公示,第一公示时间从12月5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限为1周。 今年以来,该市为切实做好城镇低收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工作,出台了《永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确定了全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住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差额乘以补贴的标准进行货币直补。 首先由永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其次,从11月17日至23日在该市电视台、永济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告。三是采取申报家庭出具民政部门审查证明,房改及私房情况房管部门审查证明,申报资格和申报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社区证明并加盖公章进行初审、公示。最后,经全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组织专人受理投诉和调查核实。四是建立了廉租住房补贴审查制度,严把个人申请、分项审查、两级公示、公开发放等环节。第一批42户申报廉租房补贴的家庭经过认真审查符合条件,已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此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元,根据永济市实际和2008年补贴标准,每个补贴对象每月可获得40元住房补贴,全年可获得480元补贴。标准规定,廉租住房补贴面积按家庭人口计算,每人10平方米,补贴额度为480元。两口之家20平方米,补贴额度为960元。如果家庭人口超过3个人的,补贴额度为1440元。补贴面积则按照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计算。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补贴款一次性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做到应保尽保。 (皮海峰 胡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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