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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管齐下推动房地产业发展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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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浙江记者 徐杰) 针对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日前,浙江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国务院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是杭州市的支柱产业,今年10月中旬,杭州市出台24条房地产新政,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此外,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杭州市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资金37.68亿元,主要用于建设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估计全年投入总额将突破50亿元。 当前温州市房地产市场预售量上升、交易量下降,针对出现的市民持币观望、开发商资金紧张、房地产业面临生死考验的形势,温州市政府牵头,召开了有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财政局等部门及房地产企业参加的房地产新政座谈会,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真正成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主力,湖州市长兴县通过出台健全土地投放和市场准入机制,采取鼓励促进住房消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升级、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品牌经营、提高楼盘品质等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1月初,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住房消费环境,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行契税和交易税补贴。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建设项目开工期限,缓缴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规定。 丽水市缙云县是浙江省欠发达地区,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缙云县建设局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开发过程的监管。每月及时汇总各开发项目施工进度,完善和健全市场监测制度。二是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要求各房地产公司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电脑备案,规范合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对退房换房交易作出严格的程序规定。三是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及时牵头召开本县房产企业关于“认清形势,维护稳定”的研调会,分析当前房产形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以共同应对宏观调控作用下出现的市场不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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