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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出台新政鼓励建筑业发展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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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浙江记者 徐杰) 近日,浙江省东阳市再次出台新政策,以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鼓励建筑企业回归东阳发展。凡原注册在外地的建筑企业,变更回东阳注册,享受回归企业待遇。从注册当年起3年内,在东阳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按照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30%的比例作为奖励。 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总部用地问题。从2009年起,每年规划30亩左右土地出让给总部注册在东阳、目前无办公用房的二级以上建筑资质企业。总部办公用地拍卖价格超过同类地块工业用地市场平均价部分,可根据近3年对东阳地方税收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支持市内建筑企业积极向外扩展业务。整合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电信、电力等专业优势,激励企业到省外、境外市场拓展空间。凡承接地铁、隧道等业务,投资架桥机、地铁盾构机等大型先进设备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的贴息补助。 加强对市内建筑企业的资金扶持。金融部门对具备竞争力、信誉较好、业绩优良的骨干企业加大资金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信贷授信额度或优惠贷款利率,及时为企业出具资信证明和工程保函。 加大对市内建筑企业的司法援助。对施工企业发生的经济诈骗案件,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要加快处理速度,加大处理力度,及时挽回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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