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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堵塞共用建筑中消防安全漏洞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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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华) 一栋楼房内住着多家经营单位,一个建筑存在多个产权人,这种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互相推诿,也由此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将立法堵住这个消防安全漏洞,将出台《河南省共同使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明确了共用建筑内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责任。 据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发生在共用建筑内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急剧增多,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究其原因,是因为共用建筑使用人多、产权人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难以有效落实。鉴于这种情况,河南省去年年底开始着手《河南省共同使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法规起草工作,还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消防部门和商户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河南省共同使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该草案将于近日正式递交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该办法草案中,首次明确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共用建筑,应当建立由产权人和使用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统一管理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和维修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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