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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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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8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及周边建筑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说,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陆续发生了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10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一住宅楼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邻近刘家村幼儿园5名幼儿死亡,2名幼儿重伤。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有关事项作出4方面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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