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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凤友 近期,为应对房地产市场下行走势,西安、南京、宿迁等地相继出台了所谓的“救市”措施。听说上海、杭州等地也有此意!笔者妄断:对“救市”感兴趣的地方政府应该还会有吧!其实所谓“救市”措施,不外乎减税、购房补贴或者购房入户,诸如此类。笔者对一些地方政府的“救市”之举深表“同情”和“理解”。 面对地方政府“救市”的种种做法,我们好像并没有发现一个“指引”,让人有一种乱花迷眼的感觉。这种困惑源于下面的几个疑问: 第一,地方政府出台所谓的“救市”举措,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当然,法律包括中央的和地方的两个部分。 第二,用地方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当地房地产业的发展,是否有抬高本地房价之嫌? 第三,地方政府的所谓“救市”,到底是拯救本地房地产市场,还是拯救开发商?若是拯救本地房地产市场,其措施应更加理性,目光更加长远;若是拯救开发商,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房地产业是不是当地政府“印钞机”这个老问题。 第四,地方政府“救市”举措的出台,是否会酝酿和产生新的不公平?毕竟,能享受到优惠的人数还是有限的。 以笔者愚见,面对房地产市场的下行现状,相关主管部门最应该做的事情可能还是:对市场的正确引导、有效规范及严格监管。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看到基于这方面的最新动作! 今天,面对各地政府为拯救低迷的房地产市场而祭出的一项项措施,我们真的需要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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