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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六举措防建筑企业欠薪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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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建管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月至8月份解决拖欠工资额约900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达2000多人。 近几年,随着该县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日益增多,很多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频频开工,由于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要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针对这一问题,灌南县建筑管理处加大清欠力度,采取六项措施以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完善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档案,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惩戒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建筑企业应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或保证书,或按工程合同造价预留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实行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告知牌,告知农民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建筑企业严格按合同支付工资;完善工资发放程序,由总承包企业编制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又不知悔改的,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给予制裁;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对有关清欠问题的来访人员,及时接访,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 (曹阳升 韩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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