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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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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安徽记者 黄勇)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了解到,合肥市市区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已报经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审批通过。根据新规定,合肥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分为5个等级,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标准分别为15元、10元、7元、5元和3元,新的税额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合肥市3县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也于近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 与修订前的土地使用税执行标准相比,新政策主要有3点变化:一是扩大了征税范围,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确定为纳税人;二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新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较原标准平均提高2倍左右;三是适当调整了等级区域。 土地使用税税额新标准是按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修订的,能引导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合肥市土地利用效益,支持工业发展,推进“141”城市发展战略,进而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措施,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经预测,新标准的执行将使合肥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年税额突破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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