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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手段规范建筑市场 从源头杜绝“豆腐渣”工程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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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河北记者 张永志 苏东彬) 日前,石家庄铁道学院土木工程分院的专家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举行“汶川地震引发的建筑与法律的相关问题”研讨会,30多名与会土木专家、律师呼吁国家尽快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法》,确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 到会的专家和律师认为,建筑工程在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建材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管,是导致违规建设而存在众多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甚至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盲目进入市场,招投标不完善,竞相压价、违规操作等导致工程监管方面问题频出,特别是一系列“豆腐渣”工程,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为此他们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法》,以法律手段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工程监管方面的问题,应当重拳打击不法建筑商及相关企业。 由于我国目前的招投标市场标准不统一,市场混乱,监管缺位,这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施工等问题埋下隐患。专家们建议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招投标市场进行清理,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并设立统一监管机构,遏制现有的市场混乱问题。 在此次研讨会上,防震抗震保障、城市规划与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也成为专家和律师们探讨的焦点。与会专家、律师提出,国家在建筑物抗震设计当中,应当明确提出三个标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还特别指出,在我国防震抗震方面,应当注重城市建筑物的设计标准、疏散场地的设置、城市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的操作等。对于重要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施工建设中,应当引入社区安全监督机制。他们建议对全国的学校、医院的建筑防震设防情况进行普查,尤其对地震重灾区域的学校、医院进行加固重建。 专家和律师在谈到乡镇建筑工程质量与抗震性的问题上指出,现在城市建设者和管理者对市区建筑的抗震设计比较重视,而忽略了乡村建设的住宅质量等问题,广大农村地区民用住宅的建设与施工,在设计与监管方面处于空白状态。目前,我国数量庞大的房屋集中在农村,属于自建住房,没有相应的设计标准和建筑标准,一旦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其安全性很难保障。 土木专家和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农村住宅的建筑质量问题应引起政府和百姓的高度关注。他们呼吁必须把加强农村住宅建筑质量问题的监管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特别是应将农村建筑质量,纳入国家防震抗震的管理范畴,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确保在建筑管理方面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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