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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提出技术规范和要求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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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新部长、黄卫副部长亲临灾区援建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右二)、副部长黄卫(右一) 亲临四川灾区,现场指导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 本报驻江苏记者 陈思峰/摄
本报讯 (记者 小雨 驻江苏记者 陈思峰) 为确保按国务院要求完成150万套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任务,让灾区人民尽快住有所居,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6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近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黄卫副部长在会议中通报全国安置房建设基本情况,5月20日,按照国务院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向全国23个省市和计划单列市下达了对口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任务。负责援建的省市党委和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工作任务。许多省市领导亲自带队,以最快的速度进驻建设地点开展工作。面对受灾地区现实困难多、场地选址难、建设条件差的情况,重庆、浙江、北京、上海、河北、江苏、安徽、深圳、天津和辽宁等援建省市不等不靠,发扬风格,积极配合当地落实选点,参与道路的修复与疏通,主动承担了大量规划选址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及时向四川派出现场指导工作组,协助地方解决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截至6月1日,各援建省市已运抵灾区过渡安置房6万套,选定援建点393个,186个点已经完成场地平整或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建设用地总体上能够满足第一期25万套过渡安置房的需要。目前日完成量逐日加快,5月29日完成3445套,30日达到4951套,31日达到7678套,已安装完成过渡安置房共11506套。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过渡安置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规划选址
规划选址是保证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的首要环节。当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快选址,及时提供一批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保证过渡安置房的正常安装。过渡安置房的选址要尽可能地利用废弃、空旷地,不占用农田,如果占用少量农田的,施工方法及材料选用要考虑将来复耕的要求。同时,选址要符合安全、防火、防震、防雷击、防泥石流、防洪涝等要求,防止地质次生灾害的发生。
关于场地平整职责
地震灾区许多场地情况较差,平整难度较大,需耗费大量垫层材料,场地平整滞后将对工程进度产生很大影响。一些援建省市为了早日开工建设,主动承担了大量场地平整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场地平整工作由受援地区负责,有利于发挥地方优势,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地方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关于场地建设规模
四川省受灾地区山地较多,情况复杂,在确定场地建设规模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在综合考虑可利用的场地数量、受灾人数、建设成本和社会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同时应满足防灾、防疫等安全要求。四川省市县地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规模较小的建设点的配套工作原则上由受援地负责。
关于学校等公共设施优先建设
地震给当地学校造成了破坏,严重影响了灾区中小学正常教学。各受灾地区可以调整现有过渡安置房的援建结构,在现有分配任务的总量中优先建设一批学校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应急所需。 各受灾市州必须在6月8日前,明确需要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建筑的位置、面积等,以便于落实。
关于《导则》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目的是指导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仅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不是技术标准,也不是验收标准。 过渡安置房建设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以安全为前提,尽量节约土地和资源,节省成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关于建筑布局和形式
过渡安置房的建筑布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合理布局。在建筑形式上,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用单层双拼、联排、背靠背等多种形式。为保证通风的要求,背靠背形式可有一米左右的间距。两排板房的建设间距,可以将4米调整为3米,另以每三、四排为一组团,组团之间设立消防通道。此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建两层。每个建设点应考虑建设一定比例的15平米左右的小户型,供人口少的家庭使用。
关于基础与地坪
在保证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基础和地坪可按照经济节约和施工方便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保证墙体与基础可靠联接,并注意基础的排水问题。如在需要复耕的土地上建造过渡安置房的室内地坪,应考虑将来复耕问题。可结合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进行简易处理,如回填含水率适宜的泥土进行碾压平整,也可采用粗砂铺设红砖、三合土地坪等做法。尽量少用混凝土基础和垫层。如采用混凝土地坪,其厚度不要过大,符合过渡安置房使用需要即可,可以用C15砼。连续浇筑的混凝土地坪应设置伸缩缝,避免室内地面出现不规则的混凝土缩裂。
关于消防和防火
过渡安置房要注意消防和防火。各组团之间一定要留出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要求。厨房的墙体和屋面要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必要时应单独设置。另外,在现场施工中,墙体、屋面材料的堆放和保管也要注意防火。彩钢板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关于供水、排水及垃圾处理
四川地区雨水较多,建设场地要采取有组织排水,设置专门的排水沟,防止地表水倒灌。 援建省市和受援地区在过渡安置房建设和供水、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及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建设中,应按各自职责,相互协调,同步进行。卫生间布置宜相对集中,以减少污染源。
关于水电配套职责
过渡安置房组团内的水电安装原则上由援建省市负责,过渡安置房组团外的所有水电配套工程均由受援地区负责。
关于室内设施配套
保证通电、通水(到公用厨房)、通风和防火、防震、防雨等基本条件,满足过渡安置房的基本居住要求。过渡安置房外的其他设施配备不包括在过渡安置房的援建任务范围之内。
关于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为便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质量标准的把握,四川省建设厅要于6月8日前制定过渡安置房项目验收办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印发,尽早让援建省市和质检部门参照执行。受援省建设厅要组织力量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并在过渡安置房安装完成后,立即组织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过渡安置房及时交付使用。
关于当地建材价格和质量
受援地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当地建材价格和质量的监管与控制。一要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击乱涨价的行为,减轻援建省市的负担,保证援建资金有效地用于过渡安置房建设。二要加强对建材的质量抽检,保证产品合格,确保过渡安置房建设工程的质量。
关于各方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管
援建省市要认真研究制定“三包”(包生产、包运输、包安装)、“三保”(保质量、保数量、保进度)的各项措施,落实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调配计划,加强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对过渡安置房建设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受援地区的责任是“三好”(选好址、配好套、管好用)、“三快”(快接收、快分配、快使用),尤其要精心编制并组织实施选点、平整场地和配套建设水、电、路、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工作方案,加强督促和协调,为援建省市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为确保灾区150万套过渡安置房保质保量规范建设,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副部长黄卫再赴灾区,现场指导工作。6月3日,在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一宁及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省建管局局长高学斌的陪同下,姜伟新部长、黄卫副部长前往四川绵竹地震灾区1号过渡安置房建设地块,查看该省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并亲临南通市援建施工现场。 在实地察看过程中,姜伟新部长指出,规划、建设部门一切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援建工作,建设部门要在提高进度的同时注意施工细节,确保援建房质量。在检查完南通市援建工地后,姜伟新部长充分肯定了南通援建队伍前期的建设工作,他希望南通建筑铁军要保持昂扬的斗志,充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推进过渡安置房建设。黄卫副部长指出,在前一阶段援建工作中,南通铁军的精神风貌得到了充分展示,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为过渡安置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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