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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监局: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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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集团违章施工致民工惨死事件追踪 本报记者 吕立祥
3月19日下午,由北京城建集团承包的江苏省南京市国际广场一期工程发生化粪池围墙倒塌,造成3名施工人员不幸身亡的重大事故。此事在南京市引起很大反响,诸多媒体纷纷派出记者参与调查并及时予以报道,新华社为此编发通稿。本报记者闻讯后,曾数次电话与北京城建集团宣传部联系,期望了解事故真相。对方均以“调查这起事故的负责人已经前往南京,具体原因待他们回来后才能知道,我们无法接受你的采访”为由多次婉言谢绝。数日后,记者来到北京城建大厦进行实地查访,正巧遇上参与调查处理这起事故的北京城建集团工程总承包三部党委副书记林杏春,便当即作了采访。 “我是今晨刚从南京事故现场回京的,还没来得及向上级领导汇报就跟你先聊这起事故,这恐怕为难我了?!”林杏春说。 “本报读者很想知道这起事故的真相,尤其是善后处置情况。”记者说。 林杏春介绍了情况: 原来,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施工人员为抢施工进度,擅自将土方填入刚砌好但还没干透的化粪池围墙外,致使原本就不牢固的围墙轰然坍塌,两名正在化粪池内作业的农民工和1名集团返聘的质量安全员当场被掩埋在废墟中。现场施工人员见状,一边赶紧动手先将1名受重伤的农民工解救出来送往距工地不远的医院进行抢救,一边在坍塌的废墟中继续寻找另两名被掩埋者,很快两个血肉模糊的躯体也从一片废墟的化粪池中被抬了出来。令人遗憾的是,这3名重伤者分别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或在紧急抢救中离开了人世…… “有报道说,在抢救这3名死者时,曾经发生了一幕不该发生的事情:两名身负重伤的施工人员曾被在场负责工地安全的同志安排人抬到工棚内,1小时以后才被其他农民工发现,从而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记者向林杏春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林杏春回答说:“作为施工企业,我们一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真相,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二是紧急从总部派人赴现场,接待和安抚家属,妥善处理好死者的善后事宜;三是从这起重大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完善管理体系……”至于该工地安全部主任安排人将两名身负重伤的施工人员抬到工棚内的细节,林杏春没有涉及。但记者还是从见诸报端的有关新闻中了解了大概情况。“经勘查,民警赶到后,的确发现身受重伤的两名施工人员躺在工棚内,躺人的平板上还留有些许血迹,而门锁完好,并没有被人踹开的痕迹。”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扬在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记者说。 那么,对于这起事故的性质,南京市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认定的?林杏春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赶到了现场,依法成立了以南京市安监局张斌杰副局长为组长的现场调查小组,联合公安、工会、建工、监察、检察、鼓楼区有关人员,当天下午就对事故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调查组认为,首先,总承包方——北京城建集团违反施工程序,没有按照技术标准执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施工方擅自变更了原施工方案,没有及时绘制新的施工图及将新的施工方案提供给操作人员,只做技术交底,这无疑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安全隐患。此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大原因之一。当然,作为监理方——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发现事故苗头又未有效制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查组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直接原因就是违章作业!因为按照技术要求,砌墙每天不得超过1.8米,每米应设两根拉筋,而施工方一天就建起了4.2米的高墙,也没有拉筋。”林杏春说,“事故发生的第三天,南京市政府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这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情况,并宣布6名事故责任者已被取保候审或刑事拘留。” 林杏春还证实,3名死者中有两人为江苏淮安涟水籍民工,一人是34岁的刘玉权,另一人是25岁的李井松。另外一人为北京籍北京城建集团技术员53岁的付光明。 “事故发生后,城建集团是如何安抚和赔偿死者家属的?”记者追问。 “我和其他同事到了南京后,第一件大事就是先安顿好死者家属的生活起居,然后再及时进行精神抚慰。经过多次与死者家属协商,我们最终先与两位农民工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按照当地的人均生活标准和集团以往赔偿惯例,每人至少可获得40万元的赔偿,而对本集团职工付光明的赔偿,除了按照北京市工伤死亡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市民最低生活标准予以赔偿外,届时工会将对死者家属给予补助……”林杏春回答道。 “付光明的家属最后能拿到多少赔偿款?”记者问。 “估计能达到60万元吧!”林杏春补充道。 “那么,南京方面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呢?”记者追问。 “一共采取了6项行政措施:第一,按照南京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第二,责令北京城建集团南京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第三,暂扣北京城建集团南京国际广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暂停北京城建集团在南京的工程招投标工作;第五,对这次重大事故中的6名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分别由警方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第六,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行政处罚。”林杏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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