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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安领弟
近日,中国市长协会发布了《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下称《报告》)2007年卷,《报告》将本年度主题确定为“科学发展、依法建设、和谐城市”。全书分为6篇——论坛篇、综论篇、观察篇、专题篇、案例篇、附录篇,约120万字。 2007年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是一个有着显著特点的年度。这一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建立健全了经济适用房制度,为我国城市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出台,节能减排、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和发展城市公交措施的推出,都显示出中国城市化进程已进入以法制、环保、人文为主题的新的发展模式,这也是本年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的新视角。
法制建设占据重要位置
《报告》指出,法制建设在2007年的城市发展进程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物权法》对于保护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权利,对于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和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开展,具有重大意义。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体现了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节约能源法》的实施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各级政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政策“组合拳” 显现节能减排效果
《报告》指出,2007年,国家在年初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3亿元以及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又确定增加预算185亿元,用于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项目700多个,可形成约3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此外,还制定并发布了多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提高了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截至2007年11月,电力行业通过“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专家指出,从2007年的形势看,节能减排的压力依然很大,为推动和保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如: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争取经过两年努力,在36个大中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借鉴一些“领跑者”国家的标准和做法,制定、修订一批用能产品超前性能效标准,发布一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城镇化发展速度 日益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末,中国城镇化水平已达44.9%。这个数字告诉我们,我国城镇化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日益接近。 对此,报告提醒,在享受城镇化带来成果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城镇化存在的诸多问题。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不同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起步太晚,发展时间短而且波动较大,期间工业现代化持续增长,因此二者距离拉大。另外,我国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农民工问题的出现也伴随着城镇化的步伐日益凸显。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化给资源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城镇建设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土地城镇化较快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却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城镇居民的现象,这不仅给我国耕地保护带来了压力,也造成了一些资源的浪费。农民虽然进了城,却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应享受的养老、医疗、就业等待遇,日益增加的人口给解决城镇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了一定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专家指出,我国城镇化未来的发展方向必须走多元化的道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协调发展,适度积极地发展大中城市,合理地发展小城镇,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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