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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详解保障性住房建设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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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刚) 3月17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就“住房保障”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从齐骥等人回答记者提问的内容中,我们约略可以见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些端倪——
廉租房建设提速获得多重保障
齐骥在回答记者关于廉租房建设方面的提问时说,我们在部署今年工作时,优先考虑的首先是要增加廉租住房的建设问题。 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地提出,在今年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不能少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这是从土地上为增加廉租住房房源提供的一个保障。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央要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提高到68亿,同时要求各个地方也要增加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这样,就使得我们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房源,使得这个制度本身能够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实实在在地得到改善。 目前,各地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们有些地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底数还不是很清晰;第二,在现有的房源当中,这种小户型适合于作为廉租住房用途的房源不是很多。建设部正协调各地有关部门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 供应中等和中低收入家庭
在回答记者关于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如何解决时,侯淅珉说,温总理在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这里面也明确提出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这个原则。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市场的手段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具体如何实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商品房的供应,首先是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通过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实现总价水平比较低的小户型、低价位的住房供应。房价上涨比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还可以借鉴部分地区的做法,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首先是政府来限定住房的销售价位,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主要是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限价房的首要目标是 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齐骥在回答记者关于限价房政策的提问时说,限价房首先是一种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由于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设置了这片土地开发出来的商品住房要限定在一定的价格水平范围内。同时也要求,这片土地出让后,建起来的商品住房应该以中小套型为主,甚至都是中小套型,这样就有一个这种商品住房和不限价的普通商品住房之间的差异。因此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在推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对供应限价房的家庭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同时,也对这种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环节提出了限制条件。因此,限价房第一个实现的目标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住房价格的一种调控手段。第二,它确确实实可以满足一些用于自用的,不是投资的,更不是投机的;是当地居民购买的,不是跨地购买的。对于这类家庭提供一些适合他们消费能力和水平的商品住房的供应。
政策性租赁住房 出现在限价房与廉租房中间地带
侯淅珉说,还有一批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我们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可能在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支付困难。对这部分职工我们将借鉴国外的做法,实施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提供低价位的公有住房,解决这部分职工的住房困难。 在住房公积金的完善制度中,我们也要考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包括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也要进一步地简化手续。
沉淀的住房公积金 不会进入证券市场
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击活部分沉淀的住房公积金金时,齐骥说,过去10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量已经超过了1.6万亿。到目前为止,全国住房公积金在账面上的有4000多亿元。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以外,还有2000多亿在账面上。 由于公积金本身的性质,它不能跨区域转移,这就造成了有些省区公积金贷款率已经超过了90%,甚至更高的比例。但是在一些房地产市场不是特别活跃的地区,公积金的沉淀量相对大一些。这就是目前从总量上看为什么我们还有2000多亿元的资金没有贷出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积金的管理体制。现在正在研究下一步如何使公积金在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侯淅珉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将来会不会也像社保基金那样投放到资证券基金甚至是股票市场时说,关于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进入证券市场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这种考虑。包括刚才说到的公积金沉淀问题,实际上现在公积金的使用,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大。在东部地区的一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出现了流动性问题,沉淀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我们总的原则是,公积金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我们不会考虑向证券市场发展。但是我们还要考虑如何通过资本市场引进资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支持中低收入家庭。
不久将出台《住房保障条例》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新成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不会考虑将“住宅法”纳入立法规划问题时,齐骥说,关于“住宅法”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在去年的第四季度,建设部就已经开始着手起草或者调研、准备《住房保障条例》,可能和你提到的“住宅法”相当接近。我们先后组织了几次专家讨论会,也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列入了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作为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们将会积极地配合国务院的负责立法的部门进行更大范围的调研,了解国内各地在住房保障当中所创造出来的好经验,也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保障住房方面的成功做法,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相信可能不会用太长的时间这个条例就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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