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记者 刘魁) 自《“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于2006年底出台至今,我国共有68个大中城市已建或正在建设数百处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应急避难场所将为广大城市居民起到保护作用。 日前,记者在广州市天河立交桥附近参观了一处落成不久的应急避难场所。该场所位于景色怡人的东风公园内,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抗震办公室、越秀区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家单位共同建设,工程于2007年6月正式开工,2007年底交付使用。整个工程有效使用面积约3万平方米,划分有休闲草地区、老人休息区、儿童游乐区、临时棚宿区等区域。同时,场内还在多处地方备有紧急救援物品,如在10个地方备有应急灭火器,9个地方辟为应急供水点;另外,还设有一些医疗救助点、垃圾处理点、临时指挥部、水井等基本设施。据东风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场所可安置市民约2万人。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要求,省会城市和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应按照有关规划和标准,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一年多来,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下,用中英文写有“应急避难场所”的路标指示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地市民面前。如北京目前已在各个城区先后修建了28处应急避难场所;天津也已完成了25处应急避难场所的修建工作。除京、津等大城市外,青海省的格尔木市在今年年初也修建了一个总占地面积22.5万平方米的大型应急避难场所,河南省安阳市也在3个公园内建设了该市首批应急避难场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