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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欧阳旭东
“为了防止我们不来,包工头扣押我们的工资,每人大概在400到4000元不等。”在北京某建筑工地做电焊工的小张对记者说。据了解,越是单位里急需的紧缺工种,或者是技术熟练、踏实肯干的工人,扣的钱就会越多。小张这次就被扣了将近2000元,这相当于他一个月的工资。 “没有给任何收据,只是口头上说扣押多少,等过了春节来上班再给。要是不来上班就不给,要也不给,反正也没有什么证据。”小刘去年被扣800元,直到4个月后才给他补上,而跟他一起工作的另一个工友因为不来上班,被押的薪金讨要多次,至今没有拿到。 怕节后农民工不返城务工,耽误生产,押薪留人的方法被为数不少的建筑工地采用。但是押薪的效果似乎没有用工单位预想的那么好,2008年的“民工荒”已经开始出现。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深圳、东莞、珠海等地的部分企业,绝大多数都为招工难犯愁。类似“招聘普工,每天工作8小时,保证双休日,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的告示,许多企业门口都有。新工人招不满,老工人留不住,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在一些用工量较大的城市逐渐显现。 “在外面打工一年挣的钱跟在家里种地收入差不多,押的钱就不要了,再回工地要不合算。很多去年一起打工的农民工今年都不来了。”小刘说。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郑尚元表示,民工对预期收入不满意,享受不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影响农民工返城务工的主要原因。
押薪的深层原因
押薪留人,既然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为什么会被这么多用人单位使用,而不依据国家颁布的新《劳动合同法》签署劳动合同呢? “不是我们企业不愿意签合同,而是没有几个员工愿意签,我们巴不得这些员工能够在厂里长期工作下去。我们这几年都闹‘民工荒’,每年的生产旺季很难招到足够工人,完不成订单也是常事,使得我们的企业经常外包业务。押了农民工的工资,他们来上班的可能性就大些。”一位工地负责人对记者说。 但是来自安徽的农民工李永强说:“用工单位不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即使签了,合同里面也都是些霸王条款,处处对工人设限,建筑工人的工作很不稳定,在一个工地上做完活,通常又要到其他工地再找活做、签合同的话,老板给我们交的保险都是从我们工资里扣,工资总量没有增加,换单位了又带不走交的保险,签了合同反而受拖累,还不如不签。” “我们到一个工地干活,根本就不知道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到年底结算时才知道工地上会给多少钱,干好干坏都是工头说了算。”李永强说。 由于包工头扣押农民工的工资是口头上告知,没有任何文字性的东西留下,缺少证据,使农民工诉求法律援助很难如愿。即使有个别农民工多次讨要欠薪最终取得成功,但是为此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是得不偿失,走法律途径的维权成本高,让很多农民工不愿走这条路。讨薪难在农民工群体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自认倒霉了事。 很多农民工根本就不知道该到哪里投诉,如何投诉,维权意识的淡薄让侵犯农民工权益者得不到有效惩处,法制监管的软肋使得用工者敢于继续采用押薪手段。
人性化方案有助解决民工荒
但是,并非所有建筑工地都闹民工荒,来自河南的王晓晖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工地,老板在春节前,不仅痛痛快快地发清所有工资,还请员工吃贺岁酒发红包,送一些土特产,让他们愉快地踏上回家的路程。家里人为他找到一个好老板而感到高兴,刚过完年就催着他回工地上班,生怕人招满了没位置。“几个老乡看到我有这样的好老板,也跟我一起来了。”他说,“这份情让人觉得很温暖,我们觉得受到了尊重,感觉自己有价值。” 据业内人士分析,建筑行业出现“民工荒”与用工制度有关。包工头和工人之间属于一种松散的劳动关系,双方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惯例,平日看起来可能会损害到工人的权益,但在一些关键时刻,正是由于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工人对施工队缺乏一定的团体感以及归属感,也不会过多考虑工作时间的约束性,反而给包工头或是建筑商造成不利的影响。 作为民工流入地和接受地固守多年来基本没有更新的民工就业、安置和待遇模式,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是造成民工荒的主要原因。这种旧模式最大的弊端是经济发展为主导,忽略了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注重对廉价民工资源的索取与利用,忽视民工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生活质量和技能培训的提升。这种过去曾行之有效的模式,已严重地不适应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和新环境要求。 寻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平衡,保证劳动力要素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畅顺流动,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摸索出一条新的、人性化的、适合现实情况的路子,现在的农民工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的满足,作为一个社会的个体,他们也需要感情的满足、人格上的尊重。如若企图继续一味依靠廉价劳动力来应对“民工荒”,则恐怕将面临更多的“民工荒”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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