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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民工“以手换薪” 叹企业“事后补救”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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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各地报刊及网络连续报道了四川籍民工王超在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溧水一工地,因劳资纠纷,被该工程土建分包单位——上海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保安砍掉左手一事。报道引起了中国建筑总公司和中建五局领导的重视,日前,中建五局领导已专程赶到南京处理此事。 中建五局总经理莫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惜一切代价救护伤者,并配合相关部门严惩责任人,中建五局党委书记周勇则向受伤的王超及其工友表示诚挚道歉。 中建五局溧水工地“砍手”事件一事,引起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宣传部副部长黄太平介绍,中建总公司总经理等高层领导对此事极度关注,并要求各方妥善处理此事,并严惩相关责任人。 黄太平称,总公司领导要求中建五局妥善安置伤者,详细调查事件原因,“目前,总公司已经派中建五局总经理莫斌专程赶到南京处理此事,并宣布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黄太平还称,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中建总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向全系统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劳务纠纷事件,展开拉网式自查。同时,中建总公司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这个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对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有效处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形象。”
事件发生表示遗憾
对“砍手”事件发生在中建五局项目工地上,莫斌深表遗憾和痛心。据莫斌介绍,中建五局溧水项目发生的“砍手”事件,系一起劳务纠纷,该工程土建方上海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临时水电安装负责单位劳务公司隶属的何成波班组,因双方无法就工日单价、工日总量达成一致,而导致矛盾产生,凶手系上海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保安。 莫斌说,作为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发生此类恶性事件,他十分痛心,“虽然行凶者为分包单位上海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人员,但是作为工程总承包方,也反映了我局在劳务分包管理上存在缺陷,工程监管环节薄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一查到底,绝不袒护和姑息任何肇事人员。目前,已有6名相关责任人受惩处。”
看望受伤民工并道歉
1月22日,中建五局党委书记周勇、总经理莫斌等人,专程从长沙赶到南京处理“民工被砍手事件”。当天下午,周勇和莫斌等人到溧水县相关部门汇报了事故善后处理事宜,并前往发生事故的工地,现场安排农民工工资年终结算、支付等工作。晚上9点左右,他们又赶到了454医院,看望了受伤民工王超。 在王超病房里,周勇对王超在事件中受伤表示了慰问。王超的哥哥王锡奎介绍了王超断肢再植手术情况和王超在工地的工作情况。王锡奎称,目前看来,手术情况还算好。王锡奎说,他和弟弟都在中建五局工地上工作。王超是带工的,带着百余农民工在该工地,工作责任心特强,在受伤送往医院的途中,他还叮嘱同事回去要马上把工地的事搞好,不要耽误了工程进度。 听了王锡奎的介绍后,周勇说,中建五局由于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事件的发生,他代表五局向农民工兄弟表示诚恳的道歉。莫斌总经理表示,请王超和全家人放心,中建五局是一个负责任的国有企业,一直都把善待农民工视为己任,五局将积极配合政府调查,尽快还原事件真相。 望着陆续来医院看望王超的民工,周勇就此事向民工表示歉意,并感谢农民工兄弟在中建五局工地上的辛勤劳动。周勇称,由于分包队伍雇佣的个别保安人员素质不高,导致王超在这次伤人事件中受伤,中建五局的领导和员工都很难过。“我希望你安心养伤,五局会配合医院,精心安排你的治疗,欢迎你身体恢复后,继续为中建五局服务。”
吸取教训全力救治受伤民工
1月23日,中建五局总经理莫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已为王超支付医疗费7万元,伤者已得到救治,完成了断肢再植手术,病情稳定。莫斌说,中建五局会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对受伤的民工王超,我们尽最大努力,给其提供安静的治疗环境,用最好的医疗条件、最好的药物,让其最大限度恢复健康。” 莫斌称,“砍手”事件发生后,中建五局高层很吃惊,很震动,局领导为此召开了多次会议。莫斌说,中建五局对其在所属工地务工的民工,一直用“三同”原则,“一是工作上要求与局里自有员工一样;生活上同等关心;政治上同等对待。”
民工工资发放完毕
中建五局总经理莫斌表示,坚决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在25日前完成年终结算,并将溧水项目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完毕,让他们足额拿到工资,平安离开工地回家过节。 莫斌称,1月22日,中建五局领导一到南京,就马上与五局上海建设公司和南京分公司负责人开会,进行分工,五局副总经理蒋立红到工地现场指挥,督办结算农民工工资。 据莫斌介绍,目前中建五局已调拨1000多万元资金,用于年终结算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经过5天清算工作,1月22日,发放民工工资700多万元,1000多名民工踏上了返乡的旅程,项目上还有700多农民工,工地上正加班加点为他们发放工资。 莫斌称,根据合同约定,溧水项目是在1月28日前结算所有民工工资,目前已经提前支付了所有民工工资。“五局还针对不同地区的民工,组织车辆,让他们有序平安离开工地,剩余的少部分留下来做清理和保卫工作的工人,我们也会安排好他们的一切。”
积极配合各部门妥善处理
针对此次中建五局工地内分包公司与工人因劳务纠纷,导致工人手被砍断一事,中建五局总经理莫斌表示,五局不但会积极妥善处理此事,而且会吸取教训,加强工程的分包监管。 莫斌说:“目前公司要求所有地区、所有项目,都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工作量和工价方面产生分歧的,一律要采取协商的办法,绝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采取非法、暴力手段处理事情。” 目前,中建五局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
六个相关责任人受惩处
中建五局上海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剑、生产副总经理仇小青记大过一次。 撤销卢领其上海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南京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撤销李正辉南京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务。 撤销赵国华溧水工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职务,并取消项目经理上岗资质。 撤销付胜然溧水工地项目经理部项目副经理职务,并取消项目经理上岗资质。 “民工讨薪被砍手”事件发生后,南京警方高度重视,1月22日又有3名涉案人员落网。 1月23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已有3名外逃的涉案人员被警方抓捕小组擒获,并押解回到了南京。截至1月23日中午,5名涉案人员归案,仅剩1名在逃。 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案件发生后,江苏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先后派出刑侦专家入驻溧水,和溧水警方一道展开侦破工作。除了对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外,专案组民警先后奔赴常州、镇江、苏北地区、安徽、河南等地,排查相关线索数百条。目前,最后一名涉案人员也已经被警方锁定,正等待合适时机实施抓捕行动。 据悉,其中直接行凶的涉案人员有前科,因为抢劫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警方表示,从目前侦查和审讯的情况来看,这起讨薪遭遇砍手事件不像是偶然事件,“背后到底有没有幕后指使,存不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查,力争早日让其水落石出!”
中建五局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事发后,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提出处罚意见,江苏省建设厅也介入了此事的调查。记者1月23日从建设部门获悉,对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溧水案的调查还在继续。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如被查实有非法用工或拖欠工资等违规行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1月23日,江苏省建设厅工程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市建工局宣布限制其投标并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而是政府在应急状况下作出的一种特殊决定。 对建筑企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有4种:吊销资质、降低资质、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前两种只能由资质审批方作出。对中建五局涉及其资质的处罚只能由建设部作出;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可由南京市建工管理部门作出,不需要层层上报。地方建工部门可以对上级作出“情况汇报”及建议,具体就是市建工局上报给省建设厅,省建设厅上报建设部,最后由建设部决定。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对中建五局最终处罚的确定主要要看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如果能确定砍人者与中建五局的关系密切,砍人的主要原因就是欠薪,违反了相关法规,则处罚就重;反之,处罚就会轻些。(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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