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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做农民工的知心人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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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的法律志愿者走进工地,热情为 农民工讲解国家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提供耐心细致的法 律咨询,旨在帮助农民工提升法律素质,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本报讯(通讯员陈昕吴逸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成为推动城市建设、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建筑农民工接触频繁、利益关系直接的建筑装饰企业,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首先做好了农民工的正确引导工作,在帮助他们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掌握劳动技能的同时,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放在了首位。 在实际工作中,东方装饰公司积极促进农民工向城市转化,帮助农民工提高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他们增加收入创造条件。为了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该公司积极开展了“法律志愿者进工地”活动,由公司法务部员工走进工地,为农民工讲解国家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促进了农民工与企业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农民工在和谐融洽的环境中全身心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去。 为了严格农民工工资兑现,东方装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与劳务公司签订规范合法的劳务合同,在按约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还在项目现场树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公示牌,以做到自我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自觉维护了农民工的实际利益。 为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东方装饰公司结合创建“平安工地”、“文明工地”的要求,力促各施工现场配备安全设施,保障农民工的施工安全。在妥善安排春节期间不回家农民工集体生活的同时,对于春节返乡的农民工,该公司工程部还协同公司办公室组织劳务带头人为返乡农民工预定车船票,帮助他们顺利返乡。 针对农民工的特点,东方装饰公司通过素质教育促进了农民工综合素质的提升,使农民工尽快适应了城市生活,实现了向文明市民和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变。通过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提高了公司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工作能力,使农民工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农民工与企业间的劳工关系更加和谐,实现了农民工与社会、与企业的长期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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