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YongDi]服务和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YongDi]服务和监管,坚决杜绝未经依法批准用地[YongDi]擅自开工建设行为,严禁单纯追求建设进度造成违法违规用地[YongDi],坚决杜绝依靠行政命令压低补偿标准、侵害农民权益。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YongDi],改进用地[YongDi]审查报批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强化用地[YongDi]预审,提前把好用地[YongDi]审查关。 通知明确,国家重点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因工期紧急需开工建设的,在用地[YongDi]通过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桥梁、隧道、车站、特殊地基等控制性单体工程,以及受季节影响或其他工程交叉干扰急需开工的工程,在设计部门确认工程选址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并办理先行用地[YongDi]。先行开工工程涉及的安置用地[YongDi],可一同申请办理先行用地[YongDi]。 通知要求,各级公路、铁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设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公路、铁路违法违规用地[YongDi]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加快组卷报批,尽早完善用地[YongDi]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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