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南交管大队“五个到位”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 |
2009-08-27 |
|
龙南交管大队“五个到位”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因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江西龙南交管大队按照省总队、市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采取“五个到位”措施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一是部署到位。整治工作开始后,大队立即将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分别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局党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力配合。要通过摩托车整治,实现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事故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明显下降;摩托车上牌率进一步提高等目标。同时,大队召开了动员会,认真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舒晓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的重要指示及洪礼和副省长在“8.13”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摩托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大队还制定下发了《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整治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
二是宣传到位。大队在国省道沿线及县城周围的加油站刷写固定警示宣传标语、悬挂“严厉打击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20(条)幅,印制了《致全县摩托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50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关于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警语警句。同时,大队启动二辆宣传车,一辆专门在县城内巡回宣传,另一辆深入到各乡镇圩镇,张贴总队《关于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用群众身边发生的摩托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细致耐心的宣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督促摩托车驾驶人积极主动地挂牌办证买保险,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极力为整治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是管控到位。大队将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与目前正在开展的涉牌涉证和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将现有警力分成六个整治执勤小组,每组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针对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勤务安排,结合上下班时段是摩托车行驶的高峰的实际,实行定点守卡和流动穿插查控相结合,严厉查处摩托车超员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人。同时,适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并邀请县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形成对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是处罚到位。大队对查获的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实行一地点停放,统一登记,统一管理,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做到不处罚不放行,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对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行为人,大队督促其办理相应手续处罚后放行;对无驾驶证开车的,予以拘留;对属于报废摩托车的,予以强制报废;对有盗抢嫌疑的,则交刑侦部门查处。同时,严格实行支队“四个一律”规定,即:一律使用当地法律文书;一律依照上限处罚;所在地交警大队对交通违法的处理结果一律报支队备案;依法需要变更的,一律由支队审批。
五是督查到位。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始有终,大队成立了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实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大队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督查,督促民警特别是民警家属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前必须戴头盔;不骑乘无牌无证摩托车;不骑乘挪用号牌摩托车;不骑乘假牌假证摩托车,不准闯红灯。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杜绝民警自用摩托车不上牌、不办证现象,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