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人员严禁在“宁静生产日”期间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对企业车辆执法检查,严禁采取追车等危险方式查堵车辆,严禁着制式服装到餐饮、休闲及其他娱乐性场所消费……即日起,合肥市交通执法人员将受到“执法十项禁令”的严格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十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数额与考核、评比、奖励相挂钩;严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执法等。
合肥市交通局相关人员称,这“十项禁令”都是针对交通行政执法中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而设定的,即日起,凡该市交通执法人员有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暂扣、吊销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和相应的行政处分等。(记者刘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