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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交警四项措施强力推进“百日整治”宣传活动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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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广大出行人、驾驶人的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国庆60周年。江西龙南交管大队根据省总队开展“保平安、迎国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周密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宣教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夏季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广造整治声势。大队主动与县电视台联系,在《交警视窗》栏目,采取播出专题片、游字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条文、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行动措施,并对查获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努力为整治行动营造强大声势。此外,大队还分别在《新法制报交通周刊》、《红绿灯网》等媒体上共发涉及百日整治行动的稿件20余篇。
二是坚持阵地宣传,突出重点人群。在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中,大队充分利用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交通安全村(学校、社区)等固定阵地,始终将学生、村民、机动车驾驶人作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组织观看展板、上安全课、互问互答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客运机动车驾驶人,采取教育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方式,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到源头;对广大村民,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流动宣传,做到形式多样。大队选择了2007年来发生在辖区内的10起典型案例制成展板,出动宣传车在全县乡镇、村组、社区流动巡回展播,编印了8000余份“百日整治行动”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发放。各中队刷写、悬挂了“百日整治行动”为主题内容的标语、横幅20余幅。在武当、里仁收费站设立执勤点,摆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还面对面地对过往车辆驾驶人以及广大乘客、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将宣传单散发给交通参与者。
四是强化“窗口”宣传,力求取得成效。大队在车管大厅、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坚持全天候轮流播放《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等警示教育光碟,让来申请办理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的群众在办事之前首先到大队宣教室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在办理车管业务过程中,车管民警坚持把考试规定、车辆检验、安全行车须知等向办事群众作深入浅出的讲解,促使群众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在事故调处、处理违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施教,让事故当事人明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让交通违法者充分认识不遵规守法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达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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