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2006年江苏省委印发了《江苏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开展了以“三有三好”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三年来,各地对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按照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的7大类29项指标,认真组织自查,针对不足进行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完善。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执法机构执法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006、2007年先后有37家执法机构通过了规范化考评。今年江苏省委继续开展了这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低,严格把关,在各市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后,江苏省委又组织人员对创建单位以听汇报、看设施、查档案等形式进行了实地核查。经过考评,南京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等3家市级执法支队和六合区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17家县(市、区)级执法大队通过了规范化考评。
至此,三年共有57家市、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通过了规范化考评,实现了江苏省委2006年提出的三年内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达到6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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