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下旬以来,南方多省遭受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袭击,内陆渔业生产特别是水产养殖生产遭受严重灾害。洪涝灾害发生后,农业部及时下发了渔业抗洪救灾意见,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异常天气,检修、加固养殖设施设备,疏浚渠道,及时排除积水,并加强值班,积极调度灾情。
受灾地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根据灾情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保持与灾区的密切联系,认真做好汛情和灾情调度,加强灾害损失统计工作。各级水产技术推广和科研单位人员分赴一线、进场入户查看灾情,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福建和广西分别下发了《水产养殖洪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要点》和《“短、平、快”渔业养殖项目简介》,帮助养殖户提高自救能力。江西省以政府采购形式向全省非灾区购买1亿尾夏花鱼种等渔需物资,帮助受灾渔民补救损失。为防止灾后疫情发生,福建等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指导渔民进行病害预防与治疗,并加强水质和疫病监测,同时组织养殖户及时清理死鱼并作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水质,防止水生动物疫情发生。
鉴于当前强降雨天气还在继续,不确定因素较多,农业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及灾后复产准备工作。一是要求未受灾地区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排除隐患,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二是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复产的技术与物资准备,帮助制订灾后复产计划,加强水质监测和调控,协调做好苗种调剂,因地制宜开展一些短、平、快的项目,争取获得一些经济收入,同时协助做好受灾渔民的思想工作,维护渔区社会的稳定。三是加强科技服务,因地制宜指导养殖场(户)解决恢复生产所面临的技术难题,并组织专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渔民培训工作,提高渔民生产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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