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杭州等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日前纷纷收到律师黎学宁发送的撤诉申请,表示“此前对于举报一嗨租车涉嫌开展租车代驾驶员的业务,是因为对相关法规理解不够透彻、不够全面,导致理解发生偏颇”。
记者从一嗨租车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前不久黎学宁已就投诉一事和同事一起亲自赶赴上海总部,向一嗨租车表示歉意。
此前黎学宁分别在北京、天津、杭州、上海、广州、深圳使用了一嗨租车的带司机租车业务,其行程都是直接往返于饭店、机场等“两点一线”之间,并未做停留。然后即以“公益律师”的名义向上海、天津、杭州等6地区的工商、道路运输等部门检举一嗨租车开展违法代驾业务,并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内容避开行业现状不提,直指一嗨租车。
其后,曾有多家媒体以及法律界人士公开质疑其身份、动机,更有媒体曝光其涉嫌假冒律师。黎学宁面对媒体、法律界人士的质疑,采取删除所有有关一嗨租车的内容,并多次更换微博名称等低调姿态回避,和之前高调曝光形成鲜明对比。
也有分析人士评论说,并不排斥黎学宁有自我炒作或者帮助一嗨租车炒作的可能。
汽车“代驾服务”在我国方兴未艾。据了解,首汽租赁、北汽租赁、大众租赁、锦江租赁、一嗨租车、神州租车(已单方面宣布该业务违法,随即停止全国所有相关业务)、至尊租车、赫兹租车、安飞士等公司均开展了“代驾服务”。但为了满足国内现行的行政管理要求,目前此类公司均只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有驾驶员由第三方驾驶服务公司供应的方式,向客户提供“代驾服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消费者分别与汽车租赁公司、驾驶服务公司之间达成的服务合同只要是相关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构成对现行法律的违反。
(傅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