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与省道路运输协会召开家用汽车投诉热点问题会,指出家用汽车消费领域存在诸多问题,近期将进行持续整治。
5月至8月,湖北省消委等单位联合对该省家用汽车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等投诉热点,开展了“全省家用汽车消费热点评议活动”。据统计,该省共有12万多名消费者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论坛、微博、短信、电子邮件、问卷调查等方式,参与了评议,并有9498名消费者,提出了观点和建议。活动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侵权问题等1072条,受理消费者投诉867件。
根据调查显示,该省家用汽车消费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巧立名目加价提车。调查发现,有部分汽车经营者,对热门车提车加装饰,变相加价提车等。这些均属限制性商业行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违法行为,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隐瞒问题欺骗性销售突出。故意隐瞒汽车固有质量问题或真实情况,将库存车、问题车或销售前就知晓存在瑕疵的车辆,卖给消费者。武汉徐女士投诉称,4月份在武汉某销售店,购买一辆2010款豪华轿车,发现交付的车辆系库存车,当即要求该店换车,但该店以车辆没有登记上牌是新车为由,拒绝更换车辆,目前,徐女士正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质量问题“三包”变“单包”。在汽车三包期内,只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和更换零配件,不予更换整车和退车。
维修服务不到位。主要集中在过度维修、只换不修、配件价格不透明等现象。
最后是违约责任不对等、价格变动条款藏陷阱。只强调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交纳车款的违约责任,而没有明确销售商未按时提交车辆的违约责任。混淆定金与订金,消费者所交前期钱款一律不退。
湖北省消委表示,下段将对此类投诉持续进行整治。(胡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