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搜索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商贸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
政治人物:温家宝
·
政治人物:胡锦涛
·
科学人物:吴征镒
推荐内容
·
证监会官员回应IPO传言:否认于五一假期后重
·
多部委助推中国企业跨国投资
·
第三批中央投资最快5月份下发 规模或超1300亿
·
中国商船在亚丁湾与海盗周旋25分钟摆脱追击
·
证监会首次披露创业板出台路线图 将分三步走
·
博鳌亚洲论坛闭幕
·
中国海军第二批护航编队完成首次护航任务
·
专家解读经济一季报:中国经济正在完成触底过
·
商务部称我国可能组织企业赴法国投资
·
一季度经济数据公布在即 可能成政策加码依据
热点内容
·
博鳌亚洲论坛闭幕
·
中国商船在亚丁湾与海盗周旋25分
·
多部委助推中国企业跨国投资
·
证监会官员回应IPO传言:否认于
·
中国银行业08年税后净利润增30.6
·
俄政府批准俄中石油贸易及管道协
·
中国海军第二批护航编队完成首次
·
证监会首次披露创业板出台路线图
·
第三批中央投资最快5月份下发 规
·
中色股份入主澳大利亚一铅锌公司
商务部提醒公民出国务工警惕高额收费
2009-05-06
近期,一些无资质企业和个人违规经营外派劳务并向劳务人员收取费用,以及个别外派劳务企业超标准收费,是导致境外劳务纠纷和劳务人员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无资质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外派劳务,更不得收费;外派劳务企业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的12.5%,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商务部再次提醒公民出国务工务必提高警惕,高额收费大多存在问题,一定要谨慎,避免权益受损。如发现无资质企业及个人收费及外派劳务企业高收费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公安、工商部门提供线索,或者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10-84242557。
上一篇:
高虎城与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签署中欧发展合作项目财政协议
下一篇:
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损害预警信息通气会在京召开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链接
·
2001年中国货物进出口额居世界第6位
·
外经贸部将于7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中国政府颁布《导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WTO咨询网即将开通
·
WTO知识产权理事会对我加入WTO以来执行有关
·
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35号公告
·
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23号公告
·
中日经济伙伴磋商机制正式启动
·
1-9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2.55%
·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生物两用品及相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国
图工程
国
礼系列
国
情图鉴
国
史图鉴
国
学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