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0日,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3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MDI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的MDI为一种化工产品,包括纯MDI和聚合MDI,化学名称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为29291030,382490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进口产品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和确定,国家经贸委对国内产业的损害进行调查和确定。本案通常情况下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03年9月19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 此次立案是应山东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认定符合立案条件,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发起的。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办公厅子站)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