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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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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与之配套的《出口管制清单》。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此事发表谈话指出,这是中国政府为加强出口管理、完善出口管制制度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高燕指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防扩散出口管制问题。本着依法治国的精神,中国政府根据本国的防扩散政策和出口管制实践,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不断完善有关出口管制机制,加强出口管制的立法工作。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为对外贸易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限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种类。近年来,先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以及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对于规范我国有关出口管理,落实国家防扩散政策,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她强调,本次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出口管制清单》是对中国出口管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她指出,《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颁布后,中国在防扩散出口管制方面的法规已函盖了核、生物、化学和导弹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体系。
高燕表示,外经贸部作为中国出口管制部门,将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述出口管制法规得以严格实施,并继续推进我国出口管制的法制化进程。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办公厅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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