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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八部委要求完善农资流通体系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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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日前,商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全国供销总社下发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对完善农资流通体系进行部署。
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着力构建畅通高效、诚信安全、布局合理、交易方式先进的农资流通体系,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指出,完善农资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要培育若干家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一批农资连锁门店和区域性配送中心,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以乡、村两级经营网络为基础,以农资交易市场为平台,以大型农资龙头企业为重点,区域性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协调发展的多元化、连锁化农资流通体系。
意见提出七条任务和措施来进一步加快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一是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鼓励农资流通企业按照《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在重点农业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二是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鼓励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三是完善农资多元服务功能,引导农资流通企业优化农资品种结构,增加农业机械、小农具、饲料、种子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日用杂品、科普图书的经营。四是推进农资流通市场化,尽快放开农资流通渠道,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从事农资经营,发展农资信用销售,推广针对农资赊销的信用保险。五是加强农资市场监测调控,充分发挥城乡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农资重要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监测分析,完善储备、进出口等宏观调控手段,切实做好春耕秋播季节农资市场供应工作。六是加强农资行业自律,继续推进农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七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以及以减少成本降低产品质量进行压价竞争等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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