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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紧急部署地震灾区市场经营恢复工作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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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精神,5月18日,商务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地震灾区市场经营恢复工作。
《通知》要求灾区商务主管部门尽快恢复灾区市场经营,并作好灾后重建准备工作。灾区商务部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尽快恢复商场、店铺、市场以及餐饮等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网点经营。设施受损较轻的,要尽快加固修复营业;设施受损严重的,应搭建临时简易商业设施进行营业。在受灾群众临时集中居住点,应根据需要,组织商贸流通及服务企业开设小卖部、设立摊点或流动售货车、快餐车、简易厨房等,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灾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受灾地区摸清受损情况,按照商业设施完全坍塌或严重损毁不能使用、虽受损坏但修复加固后可再使用、轻微受损无需大修即可使用三类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结合灾区重建总体布局,搞好流通网点重建规划,提出灾后重建资金预算。
《通知》同时要求全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发挥大型流通企业网络优势,动员并组织大型流通企业筹备货源,为四川等受灾地区流通企业采购商品提供支持,积极支援灾区市场恢复经营工作。尽快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做好灾区的商品配送工作。积极发挥“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骨干作用,组织好农产品调运和区域调剂,满足灾区人民生活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价格、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物价基本稳定。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正面引导,稳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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