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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
2009-05-06
  2007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第485号令,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是商务部成立以来,内贸领域出台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它标志着内贸立法工作的重大进展,也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为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于2007年5月1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的颁布,是商务部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规范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的重要保证。

  《条例》要求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分别从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备案方式和备案监管等方面,对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方便企业报备,商务部组织开发了商业特许经营网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开发,将有利于简化备案程序、规范备案过程,提高备案效率;也有利于建立备案人完整的信息档案,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各级商务部门对商业特许经营的动态监管。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根据《条例》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作法而制定的。为建立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结合国内特许经营实践,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细化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使得特许经营活动公开化、透明化,保障了被特许人的知情权,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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