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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专稿:2006年内地与港澳通过CEPA实现共赢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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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内地与港澳CEPA实施顺利,双赢效果逐步显现。
内地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断增多。截至2006年12月底,香港发证机构共收到原产地证书申请19765份,签发了19033份原产地证书,货物离岸价总值为67.7亿港元。截至2006年底,内地累计进口享受零关税待遇香港货物总值8.7亿美元,免除关税额6.2亿人民币。2006年,内地进口香港零关税货物货值为4.4亿美元(同比增长55.9%),免征关税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2%),分别占累计总数的51%和52%。自2007年1月1日起,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香港原产货物由2004年的273种增加到1449种。
内地与港澳的服务业在CEPA框架下的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宽。内地在27个领域对香港投资者提供了优惠待遇,并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2006年10月底,共有1669家香港企业和292家澳门企业申请按照CEPA优惠到内地投资,其中半数已在内地开业。
港澳个体工商户北上内地创业的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06年9月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2485户、澳门个体工商户261户,注册资金分别为1.39亿和1030万元人民币,从业人员分别为6368人和638人。
港澳银行全面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截至2006年12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港人民币存款余额约226亿元;澳门共有14家已开办人民币业务,在澳人民币存款总额5.7亿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地居民“个人游”赴港澳增长迅速。2007年1月1日起内地49个城市,近3亿居民可以“个人游”方式赴港旅游观光。截至2006年10月底,内地累计赴港“个人游”旅客达1600万人次,赴澳“个人游”旅客达1418万人次。“个人游”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支持了港澳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港澳经济的繁荣。
此外,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8个领域加强了便利化合作;内地与香港在建筑、会计、证券、法律、医疗、保险等6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取得一定进展,其中建筑领域两地共有约1400人通过互认取得了对方的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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