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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首次发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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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这也是多年来首次发布有关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全面的指导性文件。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商务部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课题研究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纲要》共分三部分。一是在总结商品市场体系发展成就及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二是明确了今后几年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三个重点。即大力发展消费品市场,提高最终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生产资料流通方式的创新,提高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率;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提出了五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加快市场主体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市场的现代化水平以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等。
《纲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宏观性强。不是就市场讲市场,而是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在引导和扩大消费、提高国民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作用,体现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在引导生产、加快流通速度、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功能和地位。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家重要的战略任务。《纲要》提出了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西部大开发以及促进农民增收中的具体措施。包括:推进生产资料市场创新,引导和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发展,推动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农产品价值等。三是突出以人为本。在消费品市场建设中提出城市要重点发展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社区商业,农村重点要完善消费品市场网络;在业态上要加快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四是注重指导性和前瞻性。《纲要》没有提出各种数据指标,更多地是在研究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今后市场的建设方向。五是结合当前宏观调控的要求。针对目前流通领域特别是大型商业设施投资过热的情况,提出要控制发展大型购物中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纲要》的发布,有利于提高政府及社会公众对市场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为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加强对市场建设的指导,为市场主体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引导资金投向,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有利于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制化进程,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和手段,增强服务意识。
商务部将根据《纲要》确定的原则,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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