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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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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广州市发生的散装酒中毒事件,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商务部5月1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净化散装酒类商品市场。要组织广大酒类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活动,对查出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散装酒,要一律封存,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对查出卫生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散装酒,一经发现,立即查扣,集中销毁;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曝光一批经营不合格散装酒的企业,使其在行业内无生存空间。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散装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经营者不得经营未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的散装酒,不得私自加工兑制散装酒,不得出售自制的各种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要监督经营者在固定场所销售,对散装酒实行贴标包装销售,盛酒容器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建立严格的酒类购销登记制度,建立全程溯源制度。要建立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酒类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酒类行业自律。
5月中旬,广州市发生部分村民和民工因饮用工业酒精勾兑的散装酒中毒事件,已造成10余人死亡,50多人住院治疗。据不完全统计,近半年来全国已发生6起假酒中毒事件,20余人死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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