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2002年12月17日,越南胡志明市高新技术工业区管委会向外商介绍有关投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凡到该工业区投资的外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利润汇出境外税;从盈利之年起计,头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形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供出口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VAT);在工业区内提供一个窗口投资申请手续服务和海关就地服务;区内地租为0.6美元/平方米/年,电价为0.08美元/度,水价0.22美元/立方米。 该工业区总面积804公顷,2003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外招商。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亚洲司子站)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