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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评出“十大精品案”--驻部纪检监察局协办的邹秀海案榜上有名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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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闻界公布了从五年来查办的大要案中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办的中国华润总公司下属华润瑞琛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邹秀海等人,挪用2.4亿元、贪污60万元公款案位列其中。
1997年,中国华润总公司下属华润瑞琛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邹秀海到广州,与几个老板吃饭时,筹划拿出几个亿炒期货,并约定一杯酒1千万,谁喝得多说明谁有诚意,邹秀海一下子喝了20杯。没想到酒桌上的醉话回到北京后变成了事实。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间,邹秀海伙同瑞琛总经理刘玫、业务科长杨三,采用伪造外贸代理合同,骗取本公司远期信用证等手段,先后共计挪用公款2.4亿余元,拿去炒期货。1998年,华润公司发现邹秀海在做一笔进出口业务时,有一笔信用证货款未收回,遂举报到东城区检察院。顺着这条线索,办案组对邹秀海经手的业务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邹秀海除举报的这笔以外,另外还有三笔也存在信用证款未收回的情况。办案人员集中全力进行突破,在攻克了案犯设立攻守同盟、买通看守与外界串通消息等重重障碍后,最终查清了邹秀海等人挪用公款2.4亿元、受贿6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从初期的一案一人扩展为5案9人,还抓获逃犯一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起案件是目前为止北京市已判决的挪用公款案中数额最大的一件。罪犯邹秀海、刘玫、杨三无视党纪国法,最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15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纪检监察局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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