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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将成为河北支柱产业之一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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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意见》提出将文化产业作为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十大支柱产业之一,旨在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河北省的支柱产业。
《意见》提出,要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施集团发展、项目带动、国际化、错位竞争、科技兴业等战略,努力把河北省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力争到2010年使河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左右。《意见》还确定了河北将重点发展出版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影视制作业、演艺娱乐业、动漫产业、文化旅游业、体育健身业以及文化产品、设备生产与销售业八大门类。
为了提供有效保障措施,《意见》还提出了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舆论宣传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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