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梦)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期间,卫生部指定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师协会和中华口腔医学会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全国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其中,中华口腔医学会具体负责口腔专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