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表示,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最核心的措施。
他说:"如果人人都有医疗保障,个人付费比例大幅度降低或者不付,就没有人会喊‘贵’。"同时,医保覆盖全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明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
《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对此,中科院院士、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医保的目的主要是改变老百姓看病时自负费用比例太高的现象,体现疾病风险全社会集体分担的机制。
"不少人也许会对农民缴费增加表示质疑,但以目前的新农合计划为例,由100元提高到120元,但相应的每年报销最高限额也会获得提高。计划到2020年,要争取绝大部分疾病的医疗费用都能由医保支付。当然,对医保的投入不能一味依靠政府,在政府实现逐步增加的同时,个人、单位也要跟进。"曾益新院士表示。据介绍,新医改指出,要在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以农民工为重点做好医保关系转接
针对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城乡流动中出现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将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意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城乡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困难家庭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意见》还提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起共同组成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困难人群。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我国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快速增加。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4亿元,比2006年增长138%;地方财政资金投入38.5亿元,比2006年增长43%。200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别增加到50.4亿元和4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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