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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1.3亿人享有基本医保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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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孔令敏)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13.2亿人口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11.3亿人。
尹蔚民说,目前,没有参保的人群主要有三类:一是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困难退休人员,如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既没有单位可依托,个人也无力参保。二是部分年轻健康人群,在自愿参保原则下不愿参保。三是部分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反映按职工医保缴费水平完全由个人缴费,负担太重,承受不起。
针对上述问题,尹蔚民表示,下一步扩面的重点措施有三项:一是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争取用两年时间,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二是2009年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求新启动城市原则上第二季度要启动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先行试点城市的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将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三是打通各种医保制度通道。
为解决医保制度衔接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尹蔚民说,下一步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研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年限折算办法。二是统筹安排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定点管理、服务标准、结算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三是依托现有各项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数据信息共享。四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协作经办工作机制,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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